井冈山大学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 二、比赛地点 井冈山大学田径场 三、运动员资格 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含学校人事处正式备案聘用教师),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 四、组队与分组办法 (一)组队办法:(共51代表队) 1.普通专业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代表队;体育专业学生以班为单位组织代表队; 2.各二级学院(不含国防生学院、国际学院、培训学院)、后勤服务集团、附属医院的教职工单独组织代表队;在职机关人员组织两个代表队,其中办公室(含附小)、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培训学院、统战部、纪委(监察室)、工会(含幼儿园)、网络中心、团委、档案馆、教务处、实验与设备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合组织第一代表队(团委牵头),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科研处、学位与学科办、发展规划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招就处、国际交流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离退休管理处、图书馆联合组织第二代表队(后勤管理处牵头);离退休教职工单设一个代表队。 (二)分组办法:(共14组) 1.普通专业学生男子组、女子组(男子甲组、女子甲组); 2.体育专业学生男子组、女子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 3.教工男子甲组、女子甲组(1985年(含)以后出生); 4.教工男子乙组、女子乙组(1984年—1974年出生); 5.教工男子丙组、女子丙组(1973年—1964年出生); 6.教工男子丁组、女子丁组(1963年(含)以前出生); 7.离退休教工女子组、教工男子组。 五、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甲、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乙组:栏高1.067米、甲组:栏高1.00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5公里场地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千克)、铁饼(2千克)、标枪(800克)、十项全能等共十九项; 2.学生女子甲、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3公里场地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七项全能等共十九项; 3.教工男、女子甲组:1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男:7.26千克、女:4千克)、铁饼(男:2千克,女:1千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等共九项; 4.教工男、女子乙组:1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男:7.26千克、女:4千克)、铁饼(男:2千克,女:1千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等共七项; 5.教工男、女子丙组:100M、400米、跳远、铅球(男:5KG、女:4KG)、铁饼(男:1.5KG、女:1KG)等共五项 6.教工男、女子丁组、离退休教工男女组:铅球(男:4KG、女:3KG)、投准(男:手榴弹、女:垒球)、12分钟定时跑共三项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颁布的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年规则)。 2.教工组与学生组1500米(含)以上距离径赛项目不分道编组比赛,800米(含)以下距离项目分道编组比赛,全能项目混合编组比赛;学生组甲组800米(含)以下距离径赛项目进行预、决赛(当人数不超过8人时进行一次性预、决赛),1500米(含)以上距离径赛项目进行一次性预、决赛。田赛项目进行一次性预、决赛。教职工所有项目进行一次性行预、决赛。学生乙组所有项目进行一次性预、决赛。 3.某组某单项若报名人数少于4人(含)时,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参加该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在大会审核报名表后由大会竞赛组通知其单位另改报它项,并及时将更改项目交大会编排组,否则不予编排。 4.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该项比赛前30分钟,携带规则允许的装备与佩带号码布到指定的检录地点参加检录,并在检录员带领下进入比赛场地,否则取消该运动员参加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并按旷赛处理。 七、报名注意事项 1.各代表队报名参赛总人数不限,男女运动员比例不限。 2.学生组各代表队每单项限报运动员2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因护理学院情况特殊,女子每单项可报3人,马克思主义学院运动员报名报项不限,不含接力项目),报全能者不能兼报其它单项,但可兼报接力;教工各组每单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不含接力项目);离退休人员每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两个单项。 3.学生组各代表队参加本组别接力项目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6名参赛运动员姓名,否则不予编排;参加教工组接力项目的单位选择四名运动员,可不分年龄段,但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必须在教工男、女报名表上体现出来,否则不予编排。 4.报名截止时间、地点与联系人 ①各代表队在报名时,需要提供由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一份(所需报名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url=mailto:%E5%90%8C%E6%97%B6%E5%B0%86%E6%8A%A5%E5%90%8D%E8%A1%A8%E7%9A%84%E7%94%B5%E5%AD%90%E6%96%87%E6%A1%A3%E5%8F%91%E5%BE%80xgangyun6604@sina.com]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往[/url]henry219007@163.com。 ②报名截止时间、地点与联系人:电子文档提交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29日下午17:00点整;纸质报名表提交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下午14:30-16:30,提交地点为井冈山大学体育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二年级教研室(新田径场主席台内),联系人:罗洪老师(15170657576)。 八、名次录取与计分办法 1.学生甲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学生乙组、教工各组各单项录取前六名,体育教师录取前三名(在教工比赛项目中,体育教师单独录取名次,体育学院非体育教师视同普通专业教师录取名次)。 2.体育教师竞赛成绩必须超过普通教师竞赛成绩方可录取名次。 3.学生甲组实际参赛运动员少于8人(含)、学生乙组和教工组实际参赛运动员少于6人(含)时,按实际参赛运动员人数减二录取名次。 4.学生甲组、乙组、教工组各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 5.体育学院教工代表队、离退休教职工代表队不计团体总分。 6.团体名次录取方法:以团体总分确定名次。团体总分若相等,则按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若还相等,则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还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7.单项计分方法:学生甲组各单项按照1、2、3、4、5、6、7、8名分别计9、7、6、5、4、3、2、1分(接力与全能项目在单项得分基础上乘2计分),学生乙组、教职工组各单项按照1、2、3、4、5、6名分别计7、5、4、3、2、1分(接力与全能项目在单项得分基础上乘2计分)。 8.学生甲组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组最高纪录另计20分,破学校普通学生组最高纪录另计10分;学生乙组、高水平运动员破江西省高校最高纪录另计20分;学生乙组、高水平运动员破学校最高纪录另计10分。 9.各组别比赛若有名次并列现象(除第一名外),则按名次并列者所在分数区域以得分之和除以运动员人数后的平均分分别计分。 10.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运动员一切参赛资格和已经获得的名次,并扣除该运动员所在代表队团体总分20分。 九、奖励办法 1.凡破记录以及获得单项、团体总分名次者,均给予奖励。 2.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体育道德风尚特别奖)七个,组织奖七个;体育道德风尚奖、组织奖以参赛代表队为单位进行评选。评选办法由组织委员会另行规定。 十、其他 本次运动会办公室设在井冈山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井冈山大学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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