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单位,工会、团委: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师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师生同心共圆中国梦,学校决定于10月1日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升国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4年10月1日(星期三)上午7:30 二、地点:学校老校门国旗台前(老学术交流中心门口) 三、参加人员 1.校领导; 2.全体正处级干部; 3.宣传部、团委、学工部(处)、保卫处(武装部)全体人员; 4.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各学院团委、学生科全体干部;全体专职辅导员;每个学院安排教师代表2名、学生代表35名。 四、升国旗仪式议程 1.出旗、升国旗、唱国歌; 2.国庆献词; 3.学生代表发言; 4.教师代表发言; 5.校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学院、单位认真做好升国旗仪式的组织和准备各项工作,及时通知并组织好参加升国旗仪式人员7:20前到场按指定位置列队,组织学生整队入场,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 2.参加升国旗仪式人员要仪态端庄。教师着正装,学生按要求统一着装,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等;自觉遵守现场纪律,维护国旗国歌尊严。 3.参加升旗仪式人员应按时到场,不得缺席。各部门、学院、单位将参加仪式的师生名单和确需请假人员名单于9月30日上午12:00前报党委宣传部(办公楼408室,联系人:罗念)。
附:升旗仪式场地和队列划分图
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井冈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升旗仪式场地和队列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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