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艺术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下半年度江西省艺术规划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项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评审书》、《鉴定结项审批书》,以及《课题立项通知书》、论文及其他成果的复印件。如果有事项变更的课题,还需附有省艺术规划办审批通过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需提前报批,未附有省艺术规划办审批通过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的材料,省艺术规划办将不予受理。以上材料需用红色牛皮纸封皮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本。结项材料封面抬头为江西省艺术规划项目结题材料,装订时第一页为目录,之后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鉴定结项审批书》、论文及其他成果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