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检验2014年全民学习重点普及法律知识的效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全校干部和职工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及公民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一)全民普法考试内容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以及2014年全省重点普及的“四法一条例”(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统计法和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等。 (二)领导干部普法考试范围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的有关内容; 2.《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有关内容; 3.2014年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统计法和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 二、考试对象 全校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离岗人员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方法 副处级以上干部网上普法考试流程及相关提示: 1.考试流程 2.相关提示 试题由省里的计算机网络随机自动选题,每次登录题目内容不同。 为方便处级干部考试复习,我们收集整理了考试电子题库,请自行在宣传部网页的文件下载栏中下载。 (二)学校科级干部、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于12月17日至23日统一参加考试。考试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设置考场组织书面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请各单位在12月15日至16日到法宣办(宣传部 办公楼408室)领取试卷。联系电话:8100463 四、评卷工作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试由“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系统”评分,在规定时限内考完并提交后,考试系统自动生成成绩。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试卷由学校组织评卷,各部门、单位在考试结束后,请于12月23日前统一将本部门、单位参考人员试卷交法宣办。 五、工作要求 1、这次普法考试纳入年度普法考核范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法考试,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把考试组织好、落实好。 2、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核定参考对象,准确无误统计参考人数。参考人员要端正考试态度,严肃考试纪律。
校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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