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学生社团海报管理办法-井大学生社团海报管理办法
为规范社团宣传,树立社团形象,使其活动得到有效宣传并顺利开展,社团联合会宣传部为各 协会的海报进行统一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每周要开展日常活动的协会(包括固定场地和时间的协会,不方便者可以短信联系宣传部各成员),必须在周二晚上8点之前将该周活动的宣传海报内容上报到社团联合会宣传部,不得随意制作张贴海报。 二、社团活动宣传(如自制海报、横幅、喷绘等)必须通过社团联合会宣传部审核、报校团委审定,经校党委宣传部和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张贴或悬挂。 三、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规范文字、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 四、各协会不得随意张贴海报,只能张贴在校园各处的宣传栏内,若不符合上述要求,社联成员有权撕毁其海报,不予重新制作。若要张贴在各宿舍楼下,需征得宿管员同意后方可张贴。(各宣传栏位置:新食堂宣传栏、老食堂宣传栏、9栋大厅宣传栏、5栋大厅处以及10栋大厅处。) 五、各协会张贴海报时,不得随意覆盖团委、学生会和其他各社团的海报。 六、各协会自制海报落款处需规范处理。(落款:社联•**协会) 七、各协会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活动,并上报其宣传内容至社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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