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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社团的经费由学校提供专项基金、会员缴纳会费、社团接受赞助等方式获得。
二、各社团向会员收取会费的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得低于15元及不得超过5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会费标准,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从会费中按每人2元的标准收取建立社团基金,用于社联的建设和开展“社团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活动。
四、各社团可向社会企业、单位自行募集资金寻求帮助。社团联系赞助须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社团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时,不得随意作出承诺,为赞助单位在学校内进行任何宣传活动必须先到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社团所获赞助款须纳入社团经费,统一管理,其使用要遵守财务制度和程序。
五、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协会各项经费,严格执行《井冈山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中有关经费的细则。在每学期期末,将各协会的账目细则对会员进行公布。
六、各社团招新后按期上交会费,若瞒报招新情况、私藏会费,一经发现,社联必严肃处理,上报校团委交与学校上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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