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社团如有一下行为,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1.活动范围及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2.不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指导; 3.财务制度混乱,出现重大金额亏空; 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5.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6.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进行商业活动; 7.连续三个星期未开展活动。 二、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停办。 1.社团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2.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未注册的; 3.社团会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4.社团一学期未开展活动的。 三、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注销。 1.社团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收新会员,并且在社团联合会多次警告情况下还是没有进行招新; 2.学生社团连续两年停办; 3.学社社团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在停办整改无效情况下。 另附:1.井冈山大学学生社团停办、注销流程图 2.井冈山大学学生社团停办申情表 3.井冈山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申情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