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15﹞2号文件精神,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学科分类: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3.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用A4纸填写打印)一式6份。 4.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5.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学会工作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请申报参评教师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科研处成果科(行政楼107)。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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