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总结全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省科技厅下发《江西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14年度全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总结及调查表的通知》(赣赣科发计字[2015]2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14年底前批复建设的全省所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依托单位的,每个单位均需分别填报。 二、报送内容 1.年度调查表。2014年度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调查表和2014年度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调查表。 2.年度工作总结。2014年度工作总结,其内容包括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总体运行情况;本年度有代表性的重大研究成果及高效运行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要求文字精炼,突出重点,总结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典型案例。提供能代表2014年度工作成效的典型案例,包括研发平台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并附2-3张图片及说明,图片统一采用JPG格式,300dpi。 三、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1.报送材料。调查表、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纸件(盖公章)各1份,及电子版各1份;系统导出调查表文件电子文档1套。 2.软件下载方式。请到省科技厅网站下载中心条件财务栏目下载。 3.截止时间。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在2015年4月16日前报送到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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