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下发《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财字[2015]25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11年组建的江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名单见附件1。 二、 验收须提供的材料 1、提供《江西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申请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申请书》及其相关附件材料(附件2-3),并装订成册后一式3份报送江西省科技厅;证明材料原件需交主管部门审核。 2、现场验收评估需准备材料: (1)《江西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申请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申请书》及其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3份; (2)《江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江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3)相关附件材料原件1套,供专家阅读和核实。 三、验收方式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评估,并组织有关专家以会议形式进行综合验收。 四、时间安排 验收材料请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2015年4月3日前报送到省科技厅。
附件下载:附件1.doc
附件下载:附件2.doc
附件下载: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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