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省科技厅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及《组建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暂行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须为我省三级甲等医院,每个单位每个疾病领域申报1个研究方向。
2、中心在申报领域的临床技术水平省内领先。
3、中心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省级重点、重大临床研究项目。
4、中心承担并较好的履行过基层培训任务,经验丰富。
5、中心具备较好的研究条件和基础设施,依托单位每年投入该中心的科研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6、中心拥有一支创新意识强、高效能干的科研队伍,机构及制度健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待定):申报单位通过“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施方案》,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设区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分别报送江西省项目服务中心。
2.受理时间(待定预计4月15日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至4月2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4月25至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地址(待定或直接交社发处):省科技厅项目管理中心 (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省民政厅大楼西单元9楼)。
附件下载:附件1:临床研究中心申报书(初稿).doc
附件下载:附件2:省临床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打印版2014(206)社字 - 副本.docx
附件下载:附件3:省临床研究中心申报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