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推进社科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激发广大社科工作者投身社科普及事业的积极性,经省委宣传部、省社联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江西省优秀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基地评选活动,并从中推荐特别优秀者参加全国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 在我省工作,专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宣传普及的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社科理论专家、学者,均可推选。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科普及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科专家、学者; 2.热心科普工作,求实创新,甘于奉献,紧密围绕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和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社科专家、学者; 3.长期从事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普教育,以及各类科普宣传活动且有一定影响的社科专家、学者; 4.在“社科普及宣传周”、“社科大讲堂”、学术交流等社科普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科专家、学者。 (二)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 江西省各设区市(企业、高校)社联、省属各学会( 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及科研管理部门、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基地从事社科普及的工作人员,以及热情支持社科普及工作的个人(以基层一线直接参与社科普及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的个人为主),均可推选。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社科工作人员; 2.热爱社科普及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好的社科工作人员; 3.社科普及宣传热情高,组织、协调、参与过“社科普及宣传周”、“社科大讲堂”、学术交流等相关社科普及活动,且表现突出的社科工作人员。 (三)江西省优秀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基地 已获江西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基地命名,并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传播能力和创作能力者,均可推选。 1.组织机构健全,办事机构落实;有专人负责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基地的运行和管理; 2.有社科普及的专家队伍,组织和聘任有相应的社科普及专业人员; 3.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有成效; 4.有布局合理的社科知识宣传普及园地,定期举办社科知识宣传活动; 5.社科普及工作经费投入有保障; 6.能积极完成省(市、县)社联及挂靠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7.各类别基地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在社科普及研究、活动和咨询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成效。 二、评选名额 评选10名以内“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10名以内“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和10个以内“江西省优秀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基地”。 三、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评审、社会公示的方法进行,实行差额评选。 2.申报参评“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者,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撰写或编写社科普及读物的原件、附件材料和举办社科讲座、专题报告等照片、音像材料,并附上申报人的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和照片(照片还需提交电子文档); 申报参评“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需附上申报人的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和照片; 申报参评“江西省优秀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基地”,需同时附上基地简介及利用现有场馆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材料(文字材料、照片或音像资料等)。 以上材料,需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均为一式9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4月30日止。 五、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江西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江西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江西省优秀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宣传基地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