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年新出台的《井冈山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实施一年来,我们发现了一些认识和操作问题,经我处认真研究,现就一些问题说明如下: 一、新文件出台的背景 1.2013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有教师提出:“教学工作量应该按校历安排计算”,学校把该建议作为整改意见要求教务处进行整改。 2.在原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实施期间,不少学院反映期末考试监考难以安排。主要原因是,由于不另外计算工作量,教师间、学院间监考场次又有差异,教师都不愿多监考。 基于上述原因,教务处便开始进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的修订工作,修订期间,多次将文件讨论稿发到学院征求意见,修改后,最后提交学校讨论通过。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的说明 1.节假日耽误课时补课是为了完成培养方案设计的教学任务,补课的课时将另外计算教学工作量。 2.毕业补考的出卷、监考和评卷另外计算教学工作量。 3.学年第一学期由于军训耽误的课时,学院应尽可能安排补课(一些公共课无法安排的除外),补齐后仍按完成所有教学任务计算教学工作量。 4.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每学期增加一周课程复习时间,上课工作量按17周进行计算。 5.经与人事处协商并报学校批准,从2013-2014学年度起,教学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标准由12元/学时提高到20元/学时。 本补充说明,从2013-2014学年度开始实施,原来不是按本说明执行的,各学院在4月底前报教务处补充计算。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抄 报:桂国庆副校长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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