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 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函〔2015〕17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面向全校本科2012、2013、2014级学生,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1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3.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承担科研课题;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施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 4.已立项(未结题)的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可以参与此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人自主选定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指导教师。 2.申报人对选定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 3.申报人填写《井冈山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于2015年6月11日前报所在学院。 4.各学院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认真进行评选,主要审查申报人资格、申报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以及项目的可行性等,对申报项目提出具体意见,择优向学校推荐1~2个项目。 6.学校将与2015年6月13日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选,从中评选出井冈山大学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附件1:井冈山大学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