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井冈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分为学校考核和学院考核。为做好学院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能真实地反映各位教师的教学质量;要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2.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2014-2015学年度担任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课堂教学且没有参加今年的学校考核的所有教(不含实验员)。 3.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学院考核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所在学院督导组评价三个部分,各部分的满分均为100分。根据各自在反映教师教学质量上的不同价值,分别赋予的权重依次为0.6、0.2、0.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综合得分为学生评价得分、同行评价得分和所在学院督导组评价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之后的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内涵及评分表见附件一。 学生评价得分以学生网上评教得分为准,各学院可在学生网上评教结束后(6月30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评教结果。 根据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得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学院的优秀率应控制在受评教师总数的15%以内。 4.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束后,各学院要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见附件二)于7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考核的原始材料由各学院自行存档。 附件: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抄 报:桂国庆副校长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2015年6月11日印发
附件下载:附件1.doc
附件下载:井冈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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