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6届毕业生毕业补考于5月9日~20日进行,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英语考试将于5月19日下午15:00~17:00进行,学位课程考试5月20日进行。为做好毕业补考、学位英语考试和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补考工作
毕业补考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包括确定补考的具体时间(公共课补考时间见《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地点,安排教师监考,安排制卷和阅卷等。各任课教师于补考结束三天内将补考成绩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审核后交学院教务科。各学院教务科于5月24日前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交到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学生必须凭补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补考,没有两证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
补考证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各开课学院的补考安排统一汇总到各学生补考证上。各开课学院必须在5月5日前将补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和地点通知到学生所在学院。需参加毕业补考的、已注册的学生必须于5月6日到本学院办理补考证,过期不予办理。
二、学位英语考试工作
学位英语考试由教务处和外国语学院共同组织。教务处于5月13日前安排好学位英语考试的考场,并打印好需参加学位英语考试学生的准考证。外国语学院负责试卷命题、分发试卷和阅卷等工作。
各学院教务科于5月16日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历届申请补授学位并需参加学位英语考试的本科毕业生于5月18日前凭补授学位的相关手续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学生必须凭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两证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学位课程考试工作
学位课程考试包括1门公共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和2门专业课(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由人文学院负责组织,《高等数学》由数理学院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课1和专业课2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5月20日上午8:00~10:00考《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10:10~12:10考《专业课1》;下午15:00~17:00考《专业课2》。
历届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在5月18日前先到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办理课程考试手续,再凭教务处开具的证明材料到负责组织考试的学院办理考试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补考时,应避免与学位英语考试和公共课补考时间冲突;补考教室安排在分配给本学院使用的教室中。
2.学生必须按补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过期作缺考处理。
3.学生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请他人代考者、替他人代考者或有其它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请各学院于5月9日前将毕业补考安排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