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大开展实验室及体育场馆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实验室及体育场馆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各学院、网络信息中心:
为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实验室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井大综治字﹝2016﹞26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将协同有关学院(部门)对全校实验室、体育场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内容
1.危险品安全隐患。危险品的储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在危险品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2.实验场所隐患。实验场所报警设施是否完好,监控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3.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隐患。
4.安全检查台账。对实验室日常运行中安全隐患的记录及处理情况。
5.室内外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器材安全隐患。
二、具体安排
教务处工作人员将会同各学院(部门)对全校所有实验室、体育场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赴各学院(部门)检查时间见下表。请各学院(部门)安排专人与教务处工作人员进行对接,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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