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使教学工作能有序有效步入正轨,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排课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参照《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排课进程安排表》的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开课工作,具体见附件1。
2.安排专业课时请注意错开实验班课表,以避免冲突,实验班课表见附件2。
3.2016级公共体育课系统中已排好,在系统中请勿对体育课作任何修改。同时,在安排其他课程时请注意错开体育课上课时间,体育课表见附件3。
4.《大学英语3》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请在开课通知单中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5.排课前务必仔细核对本学院培养计划,确保系统录入培养方案和纸质培养方案一致。尤其要仔细核对系统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别”(只能选A1、A2、A3、B1、B2、B3、C1、C2、C3,请勿选择通识课或专业基础课及其他)、“课程代码”、“课时”、 “学分”、 “考核方式”及“开课周次”,确保这六项内容与培养方案一致。另参照培养方案核对本学期所有需开课总数是否已全部录入,尤其注意录入实践环节的课程。
6.思政课的排课工作,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合班,再指定好任课教师,最后由学生所在的学院安排好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班进行合班,不允许安排在晚上和周末上课。
7.排课时要坚持合理、有序、有效的原则。
(1)一周之内安排多个时间段的课程,不同时间段中间至少要隔一天。
(2)原则上不允许三节课连排,一周三个课时的课程要排两节再加上一个单周或双周。如确需三节连排的请报教务处备案。
(3)上午能安排下的课程要尽量安排在上午;晚上和周末不允许安排课程(《形势与政策》和《就业指导》等阶段性安排的课程除外)。
(4)每位教师的课必须平均分配于各工作日,不能集中于某一天或某两天,尽量避免同一老师四节课连排。
(5)同一班级避免上午1.2节和3.4节上课地点相距太远。
8.排完各门课程要在“开课信息管理”中刷新本学院上课学生人数,学生上课人数为0或上课人数不足的由开课学院全部增加进去。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调整由所在学院调整。
9.各班的所有课程要在系统班级课表中体现,并要标明上课时间和地点(实验课要标明分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艺术学院的专业小课也要在系统标明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
10.根据《关于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补充说明》教务[2015]30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每学期增加一周开课时间,即开课周次为1-17周,增加的一周补节假日耽误的上课时间或进行课程复习,上课工作量按17周进行计算。
11.排课时必须确保每门课程都能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该课程的总学时。
12.请各学院负责排课工作的工作人员于6月18日8:30在教务处普通话测试机房集中进行排课情况检查,未到会检查或检查后如仍出现违反上述要求且无正当理由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排课进程安排表
2.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6级实验班课表
3.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6级公共体育课表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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