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办理2017-2018学年度学生缓交学杂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井冈山大学学生申请缓交部分学杂费暂行办法》(井大办字[2010]6号)要求,为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生申请缓交学杂费的工作,切实帮助贫、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接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在2017年6月25日之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缓交申请,其中艺术类专业学生最高缓交额4000元/人,建筑学专业学生最高缓交额3000元/人,其他专业学生最高缓交额2000元/人,缓交期限至2018年春季开学一周内止。
二、各学院根据“井大办字[2010]6号”规定对缓交申请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6月28日之前编制纸质表格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计财处收费科(附Excel电子文档,电子信箱 jgsxyjcc@163.com)。
三、计财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审批,于2017年7月1日在井冈山大学网站计财处网页公布。
计划财务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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