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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缴纳学杂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生缴纳学杂费工作,以便学生能够顺利报到注册,根据《井冈山大学学生缴纳学杂费暂行规定》(井大办字〔2010〕6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将2017-2018学年度收费标准(见附件)及学生欠款信息及时通知全体学生,按标准(含原欠款数)于2017年8月25日之前足额存入学校统一代办的建行卡代缴学杂费,学生开学报到时直接到辅导员处领取学杂费发票。
二、学生务必于2017年9月20日之前缴清所有应缴学杂费款项(含原欠款),否则将按《井冈山大学学生缴纳学杂费暂行规定》第八条“无故拖欠学杂费的学生不予注册”的规定,取消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资格。
附件:2017-2018学年度收费标准
1.学费: 2013 -2016级学生: 井冈山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2.教材费: 2016级学生2017-2018学年度预交教材费一览表
3.住宿费:预交1000元/每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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