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秀 班主任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一批热爱教育、奉献教育的先进典型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井冈山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井大党发〔2017〕5号)文件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学校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秀班主任,并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2016—2017学年度中在职在岗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担任全日制在校生班主任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称职以上者;
2.班主任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认真填写了工作手册及工作日志,工作实绩突出,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3.学生违纪率低于学院平均水平,班上学生无人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班风学风好,学生课程不及格率低;
5.师生评价好,在评优评先工作中,公平公正,无学生投诉;
6.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开展晨读晨练晚自习,有计划,有检查记录。
三、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审查同意——校内公示——学校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及时间
各学院要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要求推荐人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1,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2.班主任工作手册;
3.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工作成绩为主,2000字以内,A4纸打印一份并附电子稿(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正文为仿宋四号字体,行距23磅)。
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的名单及上述材料于10月14日前交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
五、名额分配
井冈山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申报单位(学院): 年 月 日 姓 名 | | | | | | | | | | | | | | | (含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少数民族学生、贫特困生、心理障碍学生、违纪学生等情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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