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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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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8 12: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井冈山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教务字〔2018〕2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大学生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对学生运用已学知识是一次全面总结检验和综合训练;是培养学生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科学研究方法和优良的思想品质等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因此,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1.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使之系统化、综合化。
2.使学生获得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已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培养学生的设计计算、工程绘图、实验方法、数据处理、文件编辑、文字表达、文献查阅、计算机应用、工具书使用等基本工作实践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4.使学生树立具有符合国情和生产实际的正确设计思想和观点;培养严谨、负责、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具有创新意识、善于与他人合作的工作作风。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1.时间要求。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周。一般在第六(或第八)学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选题、导师确定、文献查阅等工作;在第八学期(或第十学期)集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验(调研)、撰写、答辩等环节。
2.过程要求。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要经过选题、调研与收集资料、开题、实验、编写论文提纲、撰写论文初稿、修改定稿等若干阶段。
3.数据支撑。占有丰富详实的资料和数据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的基础。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和进行毕业设计之前,应广泛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实验,了解理论界对自己拟研究问题的研究状况,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工作,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专业要求。除临床医学、护理学类专业进行毕业考试外,其余各专业都要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比例不低于70%,首先结合工程实践性保证基本工程训练,在此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拓展性专题研究。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开题

第五条 课题的类型:
1.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规划设计、软件设计等。
2.论文:包括新领域、新技术、新理论的综述和探索;已有理论或技术的拓展;已有理论、假说或技术的新颖论证;已有理论或技术在新领域中的综合运用;社会生活、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的分析解决等。
第六条 课题的来源:
1.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
2.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委托课题。
3.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课题等。
第七条 选题的原则:
1.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使学生受到全面的科研和专业基本训练。
2.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科研、生产、社会实际,倡导“真题真做”。
3.体现多样性原则,以满足不同学科、不同方面的科研实践训练。
4.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能充分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
5.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学生经过努力都能按时完成任务。
第八条 课题的确定与分配:
1.课题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报学院审批。
2.学院委派专家3~5人进行审题,并填写审题意见。
3.学院分管院长对课题是否合格进行审批并签字,批准通过者方可列入课题计划。
4.课题计划确定后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
5.课题分配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学院负责协调落实。
6.课题分配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如课题内容过多,需若干名学生共同完成,应明确每个学生的具体任务,并力争使每个学生都经历该课题的全过程,但论文(设计)内容不能相同。
7.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
8.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按统一格式汇总以电子文本格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表公布后一周内,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选题,填写好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中的“计划进度安排表”,下达给学生。
2.学生根据“计划进度安排表”要求,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3.指导教师在审阅学生开题报告时,应根据情况选择批准、修改、重写等指导性意见。
4.需要重写的开题报告应该在修改后再次以书面形式提交指导教师审阅,待开题报告审阅通过后,学生方可开始毕业论文(设计)活动。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第十条 指导教师的资格: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校外导师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
2.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教风严谨、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并出具该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审核的本人确认书,交学院审查、认可,将导师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2.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填写好“计划进度安排表”并下发给学生;根据“计划进度安排表”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
3.向学生介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学生介绍、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写作提纲。
4.审定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批改外文译文。
5.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确定学生的答辩资格。
6.填写指导教师评审表,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等进行评价。
7.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8.在校外单位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代表学校与有关单位一起落实好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工作,妥善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9.指导学生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交学院归档。
第十二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严格要求学生恪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对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
3.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咨询,必须有问必复,及时进行指导和答疑。
4.因公或因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第十三条 学生的任务:
1.申请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2.接受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订研究计划,拟定研究内容和工作方案。
3.认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等,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4.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提纲、初稿,并按时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按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修改,以达到一定质量并定稿。
5.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交答辩小组。
6.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7.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清单》要求,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整理后交学院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四条  对学生的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论文(设计)工作,并明确其目的和意义。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要勤于思考、敢于实践、勇于创新。
3.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设计)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犯者按作弊论处。
4.主动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5.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论文(设计)任务;对于教师提出的指导意见,应认真修改并及时回复指导教师。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及编排格式

第十五条 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应中心主题突出,逻辑主线清晰,内容体系完整,观点论证有力,论据(数据)充分可靠,概念准确,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流畅,无错别字。
2.毕业论文(设计)中所使用的度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3.对论文中的图或表要给予解释,统一标上编号和图题,安排于相应位置。若同类图表数量过多,也可作为附录列于论文后面。
4.凡手绘图形一律用碳素笔在硫酸纸或复印纸上誊描,并标上图号、图题,然后贴附于论文适当位置或附录中,要求图面整洁、比例适当。
5.毕业论文(设计)篇幅以理工科4000字以上、文科6000字以上为宜。
6.参考文献格式参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7.注释。毕业设计(论文)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可用脚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或尾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而不用行中注(夹在正文中的注)。
第十六条 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内容要求:
1.标题:要求简洁、确切、鲜明。
2.摘要:扼要叙述本设计的主要内容、特点,文字要精练。中文摘要约300汉字;英文摘要约250个实词。
3.关键词:从说明书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同时有中、英文对照,分别附于中、英文摘要后。
4.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1)前言(引言):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研究范围及要求达到的技术参数;简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2)本论:
①设计方案论证:说明设计原理并进行方案选择。说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设计方案(包括各种方案的分析、比较);阐述所采用方案的特点(如采用了何种新技术、新措施、提高了什么性能等)。
②计算部分:这部分在设计说明书中应占有相当的比例。要列出各零部件(或功能模块)的工作条件、给定的参数、计算公式以及各主要参数计算的详细步骤和计算结果;根据此计算应选用什么元、器件或零、部件;对应采用计算机的设计还应包括各种软件设计。
③结构设计部分:包括机械结构设计、各种电气控制线路设计及功能电路设计、计算机控制的硬件装置设计等,以及以上各种设计所绘制的图纸。
④样机或试件的各种实验及测试情况:包括实验方法、线路及数据处理等。
⑤方案的校验:说明所设计的系统是否满足各项性能指标的要求,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校验的方法可以是理论验算(即反推算),包括系统分析;也可以是实验测试及计算机的上机运算等。
(3)结论:概括说明本设计的情况和价值,分析其优点和特色、有何创新、性能达到何水平,并应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方向。
5.参考文献:在毕业设计说明书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10篇以上),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毕业设计说明书注明引用文献的方式采用文末注:正文中在引用的地方标号(一般以出现的先后次序编号,编号以方括号括起,放在右上角,如[1]),然后在全文末单设“参考文献”一节,按标号顺序一一说明文献出处。
6.附录:将各种篇幅较大的图纸、数据表格、计算机程序等材料附于正文之后。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
1.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2个字。超过22个字可采用副标题。
2.摘要:高度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语言精练、明确。同时有中、英文对照,中文摘要约300汉字;英文摘要约250个实词。
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同时有中、英文对照,分别附于中英、文摘要后。
4.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1)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界定本研究的范围,简述本研究在国内外的研究概况及存在的问题;阐述本研究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前言应简明扼要,避免头重脚轻。
(2)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文献资料、调查结果、实验结果和研究方法,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实验研究论文内容主要包括:实验材料、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调查研究论文内容主要包括:现状调查、问题阐述、原因分析、对策思考;逻辑推理研究论文内容主要包括:围绕主题对所涉及问题的系统分析、比较研究和案例论证等。
(3)结论:这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5.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10篇以上),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见毕业设计说明书要求)。
6.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7.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例如,公式的推演、编写的算法、语言程序、专用术语等。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的编排格式:
1.论文题目,中文论文题目居中排列。字体:宋体;字号:3号;字形:加粗。
2.作者姓名,学院(部)、班级及学号,指导老师姓名分行居中排列,字体:宋体;字号:5号。
3.摘要、关键词题头分别用中括弧括住,顶格排列,字体:宋体;字号:5号,字形:加粗;摘要内容:字体:宋体;字号:5号;关键词:各词条间用分号“;”隔开,字体:宋体;字号:5号。
4.正文:宋体;字号:小4号。
5.参考文献题头用中括弧括住,顶格排列,字体:宋体;字号:5号,字形:加粗;所列参考文献:字体:宋体(外文用Times New Roman);字号:5号。
6.外文题目、摘要与关键词:外文题目字体:Times New Roman,字号:3号,字形:加粗,实词首字母大写,居中排列; 英文摘要、关键词题头分别用中括弧括住,顶格排列,字体:Times New Roman,字号:5号,字形:加粗,英文摘要内容文字字体:Times New Roman,字号:5号;关键词各词条间用分号“;”隔开,字体:Times New Roman;字号:5号。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装订用外包纸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1)开题报告(含“计划进度安排表”)
  (2)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创性申明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版权使用授权书
   (5)中文摘要(含关键词)
   (6)英文摘要(含关键词)
   (7)审定稿正文
   (8)参考文献
   (9)附录:调查工具;外文资料原文和译文;设计图纸;软件或程序介绍等。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考核

第二十条  指导教师评审:
1.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进行形式审查。
2.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
3.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表现和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同时,明确给出是否同意学生参加答辩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各院(部)都要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各院(部)要成立答辩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各院(部)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答辩委员会由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与专家5~7人组成。
2.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3.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担任。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建议采用“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第二十三条 答辩委员会的职能:
1.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
2.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3.组织并主持全院答辩工作。
4.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成绩。
5.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第二十四条 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2.答辩人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问题进行回答。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按答辩评审标准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按百分制确定答辩成绩。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方法:
1.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每个专业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30% 以内,其余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2.采用结构分评定总成绩。总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组成,二部分的比例分别为40%和60%,最后根据得分所在范围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的等级。
第七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部)、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第二十七条 教务处作为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
3.协调、解决学院(部)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省级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学位论文(设计)的评选。
5.编印《井冈山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6.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
第二十八条 学院(部)负责本院(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各学院(部)成立由教学院长(部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部署,拟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2.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
3.组织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4.选配合适的指导教师;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认识和要求。
5.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抓好题目审查、中期检查、答辩检查等各个环节。
6.成立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全院答辩工作。
7.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进行本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
9.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文件的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第七至第八学期(或第九至第十学期)进行,特殊情况亦可适当提前。其工作程序为:
序号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安排
内容
时间
1
学生完成选题并确定指导教师
第六(第八)学期6月上旬
2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第九)学期9月中旬
3
学院(部)中期检查、教务处抽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第八(第十)学期4月中旬
4
学生将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按要求装订成册,通过指导教师形式审查和评阅
第八(第十)学期5月中旬
5
学院(部)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八(第十)学期5月下旬
6
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依据规定归档,并推荐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八(第十)学期6月中旬
第三十条 文档管理:
1.统计报表: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之后,各学院(部)填写《井冈山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统计表》,于每年12月20日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
2.成绩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三天内,填写《井冈山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于每年5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
3.总结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应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每年的6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存档。
4.优秀论文报送:各学院(部)按5%的比例在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已获优秀评价的作品范围内,通过评审推荐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品,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后,于每年的6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用以编印《井冈山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5.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应将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收交院资料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五年。
第八章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

第三十一条 过程监控。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记录的保存与归档:
1.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初稿、修改稿和审定稿四个环节的指导意见,须以word文档修订模式和批注方式保存。
2.学生应保存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初稿、修改稿和审定稿四个环节的教师指导意见(以word文档修订模式和批注方式保存)记录,待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记录材料整理打印归档。
第三十二条 督导检查。学校教学督导委组织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同年10月份教务处按各专业学生人数10% 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请有关专家复评,复评情况做成汇编通报。
第三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学校每年根据《井冈山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处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的处理遵照该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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