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我校2020届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生将于9月2日赴各实习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为了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学生安排
(一)支教实习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今年的工作部署,我校2020届师范类音体美专业有151名学生参加支教实习(音乐65名、体育65名、美术21名),具体按《井冈山大学2019年秋季选派音体美专业师范生赴农村小学实习支教工作方案(试行)》(教务字〔2019〕29号)文件执行。
(二)教育实习
为加强对教育实习工作的管理,确保实习质量,除支教学生外,我校2020届师范类专业的717名学生全部由学校根据顶岗需求、基地接收、特殊政策要求等情况按专业对口的原则统一安排实习。顶岗实习安排以教务处为主、学院协助;基地接收实习生的安排以学院为主、教务处统筹;分散实习安排由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
1.顶岗实习
(1)学生根据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提供的顶岗需求信息自愿选择实习学校;
(2)顶岗实习学生必须与实习学校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按《顶岗实习协议》约定执行实习时间、工作要求、工作待遇和住宿安排等。
2.正常实习
根据井冈山大学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签约合作专业进行分配和管理。
3.分散实习
学生户籍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招录教师有特殊规定的,可按照相应规定申请分散实习,但需提供学生户籍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招录教师的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其申请程序如下:
(1)学生填写《井冈山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1),并与相关证明材料交各学院教务科;
(2)学生所在学院在《井冈山大学2020届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的备注栏中注明“分散实习”;
(3)各学院教务科将材料整理汇总后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统一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分散实习的学生管理,由学院根据《井冈山大学分散实习组织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实施;
(5)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须于2019年6月4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6)从今年开始,一律不受理因身体状况为理由的分散实习要求,如确有疾病难以参加正常实习者,按学校规定申请休学。
二、实习工作组织
(一)实习生安排信息统计
各学院按照《井冈山大学2020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日程表》(附件3)中的时间安排,汇总2020届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学生安排信息,并于6月4日前将填写好的《井冈山大学2020届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学生安排统计表》电子稿发邮箱:
40586295@qq.com。
(二)实习小组长选拔
顶岗实习的实习小组长由学院推荐,教务处确定;正常派往基地实习的实习小组长,由各学院指定(请在学生信息统计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三)实习准备工作
1.各学院制定“实习工作方案”,对实习前试讲、实习带教教师、实习内容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工作做好安排。各学院的“实习工作方案”请于6月14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各学院根据“实习工作方案”,开展试讲工作、实习安全教育和实习纪律教育,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习学生于9月2日到达实习学校报到,实习学生(除支教、顶岗实习学生)12月20日结束实习返校。
三、实习考核
1.所有学生必须全程参与实习学校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并按学校规定撰写教育调查报告。
2.实习带教教师要根据《实习任务与计划》的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评价,做好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3.实习结束后带教教师要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实习鉴定表》(含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表》)和书面实习带教总结。
4.所有实习学生返校后,《实习手册》、教育调查报告交各学院教务科审核并存档。
四、实习学生返校后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12月23-27日)
1.各学院组织2020届师范类专业学生召开一次班会,布置返校后的教学工作安排。
2.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工作经验与体会交流,安排每位同学介绍自身实习体会与经验,并检查指导实习生教学反思。(此项工作由各专业教学法教师负责主持,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与教学法教师确定)
第二阶段(12月30日-2020年3月6日)
各学院组织选拔参加全校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选手,参赛选手按专业人数的5% 推荐,各学院应安排专业教学法教师及其他相关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指导和训练。
第三阶段(2020年3月7-15日)
举行全校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比赛方案和具体比赛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请学院督促没有缴清学杂费的实习学生尽快到计财处缴清学杂费,10月12日前未缴清学杂费的学生将不发放实习交通费。
附件:1.
井冈山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2.
井冈山大学2020届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学生安排统计表
3.
井冈山大学2020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日程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30日
附件3 |
井冈山大学2020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日程表 |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
部门 | 备注 |
1 | 5月30日 | 下发《关于做好2019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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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月4日 | 上交《2019届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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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7日 | 统计实习基地接收各专业实习生人数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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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14日 | 上交实习工作计划(含试讲安排、带教教师)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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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月25日前 | 与实习基地对接落实实习生安排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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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月25日 | 公布实习生实习学校、教学安排及实习小组长名单 | 教务处 | |
各学院领取实习手册和实习总结鉴定表 |
7 | 各学院自定 | 组织实习生试讲及进行实习教育 | 各学院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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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月31日 | 召开带教教师会议 | 教务处 | 上午9:00,教务处会议室 |
召开实习小组长会议 | 教务处 | 下午3:00,5栋104教室 |
9 | 9月2日 | 实习生到达实习学校报到实习 | 各学院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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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月下旬 | 实习工作检查 | 各学院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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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2月20日 | 实习生(除顶岗、支教实习)结束实习返校,实习手册、调查报告交各学院、实习鉴定表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 各学院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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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月23-27日 | 实习学生工作总结、交流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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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2月30-2020年3月6日 | 各学院教学技能竞赛选手选拔与训练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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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20年3月7-15日 | 全校教学技能竞赛 | 各学院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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