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江西省文化厅为推进学术创新,带动学科建设与发展,制定《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暂行管理规定》(见附件1),同时,在省直文化系统、各高等院校范围内申报创建首批研究型、开放式的省级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学习省文化厅相关通知(见附件2)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相关通知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北京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 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核心,把艺术科研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2.学科特色突出。具有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研究任务所要求的地域资源优势、学科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 3. 人才结构合理。首席专家应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能吸引一批与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省内外专家学者,并有一批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构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4.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在省内外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和声誉,产生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并能够组织举办全省性学术活动。 5.科研条件良好。有固定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基础条件。主办单位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确保每年的科研项目资金投入。 6.管理措施到位。制订和实施学科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学院(部门)认真填写《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见附件3),于5月26日前报科研处科技开发中心(行政楼108室),联系人:罗小庆,电话:15179659960。 2、报送材料包括《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另报1份电子文档。首席专家及骨干成员代表性成果(封面、目录、正文)、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汇集成册一式3份。 3、申报学院(部门)准备好PPT文档,答辩陈述时使用。
附件下载:附件1:基地暂行管理规定.doc
附件下载:附件2:通知.doc
附件下载:附件3:基地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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