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2017届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加强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生”)的就业帮扶,切实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进一步深化学生资助育人效能,现就做好2017届“双困生”就业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及推荐程序
1.资助条件:2016-2017学年度已界定为贫、特困生的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
2.推荐程序:班级推荐、学院(部)审查并拟定资助对象、公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报校领导审定。被推荐者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资助申请表》一份。
二、推荐指标及资助金额
1.推荐指标:各学院(部)按不超过2017届毕业生人数2.5%的比例予以推荐。
2.资助金额:每人按5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用于补贴在 求职过程中简历制作、交通、通讯等方面的费用。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时间安排:3月3日—3月14日为班委推荐、学院(部)审查、公示阶段;3月15日—3月22日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校领导审定阶段。请各学院(部)于3月14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学生《申请表》及《汇总表》送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表格可在学生工作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 jgsuxszz@126.com)。
2.要求:资助“双困生”就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关怀,是学校针对2017届贫、特困毕业生的一项精准帮扶工作,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予以资助。各学院(部)要指定老师对“双困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实施就业重点推荐、优先安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走向就业工作岗位。
附件:
1. 《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资助申请表》
2. 《2017届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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