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 专访副校长王伴青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8月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从此,我国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在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9月28日,校园网记者专访了我校副校长、吉安市政协副主席王伴青。 王伴青回忆说,早在2004年,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我就向全国政协会议首次提交了《成立革命烈士纪念节》的提案。我的理由是,为中国的革命事业和民族解放事业作出贡献的烈士,后人应该永远缅怀。国外许多国家都设立了自己法定的烈士纪念日,都要在本国法定纪念日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纪念本国英雄。近年来,国内不少年轻人热捧国外节日如“圣诞节”、“情人节等,逐渐成为当今青年的时尚,冲淡了本应有的烈士纪念活动,一些民族传统节日,如“端午节”、“中秋节”等,也逐渐被人淡化,王伴青委员建议,设立革命烈士节,让后世子孙永远牢记革命烈士的光辉业绩,继承他们的宏伟遗志。王伴青认为,成立烈士纪念日,有利于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 王伴青的提案一经提出,就得到了许多网友的赞成,他们纷纷在网上跟帖。有网友说:“为国捐躯的烈士不该被遗忘,但是很遗憾,现在不少人几乎已经把他们忘掉了。”还有的网友说:“公祭英烈,将死者与生者、个体与国家民族紧密结合在一起,这种对牺牲者价值的再肯定,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王伴青提交该提案以来,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纷纷附议,认为有必要设立烈士纪念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多次呼吁设立烈士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设立烈士纪念日,逐步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时隔十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今年8月31日作出了将每年的9月30日设为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据悉,今年9月30日,我校师生将隆重举行纪念革命烈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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