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工作会议精神及《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在“国家留学网”( www.csc.edu.cn)发布《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项目专栏信息,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及时通知各位教师按时报名和整理申报材料。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三、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主要项目申请受理、录取时间如下: 1、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6日-4月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5、地方合作项目:第一批4月6日-4月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6、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除以上主要项目外,国家留学基金委还将不定期在网上发布其他项目的选拔信息,请各学院与申请人严格按各项目的申请受理时间网上申请并向受理机构报送材料。 四、申请人应在国家留学网查阅选派简章和项目专栏信息,了解所申请项目的选派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信息以帮助申请。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申请人须按各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应项目指南准备。 除地方合作项目与其他另有要求的项目外,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均须提交两份纸质申请表及材料。 五、申请人须符合选拔简章的条件和所申请项目的类别条件。 六、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请参加外语培训者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七、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入学通知书)。 八、省教育厅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受理全省范围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自2014年12月1日起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按时受理申请。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赣江南大道2888号(教育发展大厦1901室),联系人:夏静,联系电话:0791-86765763。 请各学院在各个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前7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请于2015年1月9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梁斌 电话:8117268
附件:申请材料目录及顺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2月5日
附件
申请材料目录及顺序
请提交一式两份(A4纸)以下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井冈山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4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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