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校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行“阳光治校”,积极探索高校阳光治理、公正用权、反腐倡廉的新路子,努力构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阳光决策。校党委、行政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都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对学校事业发展中涉及专业性强的重要事项,在决策前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确保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阳光用人。出台《井冈山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和民主推荐干部、干部职务任期轮岗交流等多项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科学机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干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做到党委讨论任用干部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净化了干部任用风气,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 阳光财务。出台《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办法》、《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严格财务预决算,每年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工作情况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严格教育收费管理,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强化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10多项制度,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约束机制。学校明确规定任何渠道取得的科研经费都必需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阳光招生。出台《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招生信息公布规定及查询方法等,认真落实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每年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信息等通过校园网和招生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开,加大对高招录取信息的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制定编导类、运动训练专业、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等,进一步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阳光基建。出台《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和《修缮项目管理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工程的各环节工作,作出明确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管理规定。在工程立项、设计、预算、招标、验收等关键环节上,坚持信息公开,进度通报,确保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阳光工程。今年,在纪检监察人员落实“三转”要求退出工程建设现场监督后,拟推行校党代会、教代会、党外人士三方面代表参与工程建设和大型修缮项目的现场和过程督查工作。 阳光采购。出台《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教学科研设备、办公设备、图书资料、实验耗材等的采购工作。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公开透明,阳光采购。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实践,我校惩防体系的制度框架已经基本构成,建立健全制度200多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民主决策、选人用人、学术诚信、财务管理、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等多个方面。如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成为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共识。扎紧制度的篱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正在成为管理和建设的常态,“阳光治校”成为了我校和谐发展的新抓手,构筑了反腐倡廉的新防线,推动了廉政建设的新发展。(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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