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秀特困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特困生奖励办法》和《井冈山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学校决定在非毕业班学生中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秀特困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对象和名额
1. 表彰奖励对象为家境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非毕业班学生(必须是符合特困生界定标准并已建立特困生档案的学生)。
2. 奖励名额:按非毕业班学生人数的1%比例申报。
3. 奖励方式:每人奖金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条件
1. 符合《学生手册》(2016年版)中《井冈山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第三条;
2.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已界定为特困生;
3. 生活节俭,自立精神强,积极申请勤工助学;
4. 学习成绩优良,近一年来获得一次二等(含二等)、一次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公示后报学校审定。凡申请评选为优秀特困生的学生需填写《优秀特困生报批表》一式两份(相关表格可在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纸质材料请于5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学生资助中心,《汇总表》请发送至 jgsuxszz@126.com邮箱。
附件:
1. 优秀特困生报批表
2. 2016-2017学年度优秀特困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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