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2019师范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有关要求,按照《井冈山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与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为加强我校师范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基地建设有关工作安排
1. 基地要求:各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做好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各专业至少建设一所省级重点中学并适当兼顾建设至少一所偏远地区中小学校作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2. 联系工作:各学院按任务要求(见附件1)与各县(区)中小学校联系并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后将拟建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吉安市教育局征求意见。
3. 实践基地签约: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相关学院完成与拟建基地学校合作协议书的签约。
二、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要求 | 工作安排 | 2019年3月31日前 | 各师范类专业按照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要求,遴选一批拟建基地的中小学校。各学院将相互协商后有意向签约的中小学校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汇总。 | 2019年4月10日前 | 教务处统筹各专业拟建实践基地情况,确定全校拟建的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 2019年4月20日前 | 教务处将学校批准签约的学校报送吉安市教育局征求意见。 | 2019年5月20日前 | 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相关学院完成与拟建基地学校合作协议书的签约,并具体协商“校-校合作”相关合作事宜。 | 2019年5月31日前 | 教务处将学校正式签约的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相关文件报吉安市教育局备案。 |
三、建设要求
师范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正式签约后,各相关学院应根据《井冈山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书要求,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积极落实好以下建设内容:
1. 与基地依托学校共同组建校外实践基地领导小组,制定实践基地的管理细则,建立双方联系沟通机制。
2. 聘请基地依托学校优秀教师作为我校相关专业的 兼职教师。
3. 共同协商并建设好实习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必要条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井冈山大学师范类专业拟建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纸质版材料经学院盖章、院长签字后,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学楼4-203室);电子稿发送邮箱 40586295@qq.com。
井冈山大学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数量任务表 | 学院 | 校内专业名称 | 16级学生数 | 17级学生数 | 18级学生数 | 实践基地建设数量最低要求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60 | 46 | 50 | 3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108 | 92 | 103 | 5 | 历史学 | 64 | 50 | 49 | 3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68 | 62 | 59 | 3 | 数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5 | 75 | 68 | 4 | 物理学 | 28 | 52 | 49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66 | 58 | 61 | 3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44 | 49 | 37 | 3 | 小学教育 | 119 | 102 | 57 | 6 | 艺术学院 | 音乐学 | 81 | 101 | 90 | 5 | 美术学 | 29 | 30 | 41 | 2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93 | 80 | 92 | 5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36 | 78 | 80 | 4 | | 合计 | 871 | 875 | 836 | 49 |
附件: 1. 井冈山大学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数量任务表
2. 井冈山大学师范类专业拟建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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