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公告
各位教师和同学:
为方便学生办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结项与报账以及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众创空间等工作,我们编制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结项与报账办事指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结项、报账办理流程》、《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众创空间办事指南》、《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众创空间办理流程》,现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服务事项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员 | 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结项与报账 | 创新创业学院 | 顾宝林 肖名仁 | 第四教学楼402 | 8106721 8108211 | 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众创空间 | 创新创业学院 | 傅庆文 | 第四教学楼402 | 8108211 |
创新创业学院
2020.4.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结项与报账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 | 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井大发〔2018〕46号; 井冈山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井大党字〔2014〕36号) | | | | | | | | 肖老师 QQ: 806897884、 TEL: 8106721 ;顾老师 TEL:8108211 | | 1.项目申报和结项时间:一般每年的10-11月份为校级项目结项时间,11-12月份为校级项目申报评审时间;每年的5-6月份为国家级项目申报、结项时间。 2.日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夏秋— 14:30-17:30 (五一节后) 秋春—14:00-17:00(国庆节后) | | 1.项目申报:毕业班除外的各学院学生经学院指导老师和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均可申请,经学院初评遴选推荐后可以参加校级申报; 2.项目结项:项目为期一年后,自评完成申请任务的项目均需申请结项;没有完成申请任务的项目可延期半年,最多一年; 3.项目报账:结项等次“合格”以上的项目均可按财务要求报账。 | | 1.项目申报:按通知要求填写《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一份+ 指导教师签字、院分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立项后,填写一份《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清单》; 2.项目结项:按通知要求填写《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电子版一份+ 指导教师签字、院分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填写《项目成果简介》(电子版+纸版一式三份),填写院系审核完毕的《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清单》一份。若到期无法结项,须填写《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负责人签字+学院意见+公章,纸版一式两份),若是上一年度延期结项,还须携带批准同意的《延期申请表》;若有人员变更,还需要填写待批的《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人员调整申请表》; 3.项目报账:凭借项目结项申请表、实际经费使用情况中各项经费对应的票据和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审核、所在学院(部)指定的学院(部)领导审批后的专项经费审批单即可到财务处报账。 | | 1. 项目申报:(1)创新创业学院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各学院(部)及时传达落实通知;(2)项目组接申报通知后,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递交指导教师签署意见;(3)各学院(部)将学生上交已签署指导老师意见的项目申请书登记、审核;(4)各学院(部)对上交项目进行院级遴选并公布院级项目立项结果;(5)各学院(部)将院级优秀项目材料及汇总信息表(纸板+电子版)一并递交创新创业学院录入汇总;(6)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项目评审、公示结果、公布立项结果;(7)各学院(部)领回立项申请书分发给项目组;(8)创新创业学院发布填写《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清单》通知;(9)创新创业学院将立项结果上报校领导并协商财务处划拨资助经费和财务代码,公布财务代码;(10)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项目中期检查;(11)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立项材料汇编。 2. 项目结项:(1)创新创业学院发布项目结项通知,各学院(部)及时传达落实通知;(2)项目组接结项通知后,将填写好的项目结项申请书、成果简介及有关支撑材料(若是延期,还包括批准同意的《延期申请表》;若有人员变更,须提交《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人员调整申请表》)递交指导教师审核、签署意见;(3)各学院(部)将学生上交已签署指导老师意见的项目结项材料登记、审核并报请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无法如期结项的须填写《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负责人签字+学院签署意见+公章,纸版一式两份);(4)各学院(部)将汇集的结项材料及汇总信息表(纸板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并递交创新创业学院录入汇总;(5)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项目评审鉴定、公示结果、公布结项结果;(6)各学院(部)领回结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分发给项目组,自留一份备案;(7)创新创业学院年底负责年度结项材料汇编。 3.项目报账:(1)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项目结项申请表中“经费使用情况”栏各项经费对应的票据;(2)填写专项经费审批单,经指导教师审核、所在学院(部)指定的学院(部)领导审批;(3)项目负责人持项目已结项申请表、经费使用票据和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审核、所在学院(部)指定的学院(部)领导审批后的专项经费审批单到财务处报账。 | | | | 1.项目申报:申请人——指导教师——学院(部)——创新创业学院——学院(部)——申请人 2.项目结项:申请人——指导教师——学院(部)——创新创业学院——学院(部)——申请人 3.项目报账:申请人——指导教师——学院(部)——财务处 | | | | | | 1.申报材料不全;2.纸版材料没有签署意见和盖章3.材料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 | | | | |
更多内容见附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