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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17年井冈山大学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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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22: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井冈山大学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为主题,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4月10日至13日,江西省教育厅在江西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组织了江西省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及师资培训会。今年我省大赛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省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为贯彻上级精神,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选优秀项目参加第三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行2017年井冈山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大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井冈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黄俭根

 副主任委员: 昌庆钟 刘旻生 李 泉 王文峰

 委  员:彭保荣 李琦玮 胡闽华 林俊岳 学院(部)分管负责人

  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办公室主任:彭保荣

    副主任:李琦玮  胡闽华

    成 员:邹智彪  夏婷婷

3.专家组

  组长:黄玉珊

  成员:曾琼芳  邱 萍 王茜娟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我校历年创新创业项目及参加“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都可以申报。

    三、参赛对象

(1)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报名方式

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网(http://cy.jxjob.net/cy/)或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4日-4月28日)

各学院(部)要召开老师和学生大会,将大赛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要求告知到每一位老师和学生,充分调动老师和学生的参赛积极性;要统筹协调按要求组织参赛项目(具体项目数见下表,多报不限)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织参赛团队。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部)参赛事宜,并将名单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表1:各学院(部)组织参赛团队完成项目数
序号
学院(部)
至少完成项目数
合计
创意组
初创组
成长组
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0
2
2
14
2
商学院
10
2
2
14
3
医学部
10
2
2
14
4
数理学院
6
1
1
8
5
艺术学院
6
1
1
8
6
生命科学学院
6
1
1
8
7
化学化工学院
6
1
1
8
8
体育学院
4
1
1
6
9
机电工程学院
8
1
1
10
10
建筑工程学院
4
1
1
6
11
政法学院
4
0
0
4
12
人文学院
8
1
1
10
13
外国语学院
6
0
0
6
14
教育学院
4
0
0
4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0
0
2
合计

90
14
14
118


(二)相关培训阶段(5月2日-5月19日)

1.聘请外校专家来校授课。

2.校内专家组成员外出培训。

(三)项目报名(5月2日-5月19日)

参赛团队通过大赛官网进入报名系统,首先注册参赛账号,注册成功后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个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及其他信息(具体报名操作规程见指导手册)。

各学院填写《参赛项目统计表》并交学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四)学校初赛阶段(5月22日-6月9日)

    按照大赛的要求和程序组织校内初赛

1.各学院按要求提交规定数量的项目申报书。

2.学校大赛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30项进行现场路演。

3.组织项目比赛(路演)。

4.大赛评奖:特等奖1项(可以空缺),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入围奖16项。所有获奖项目将推荐参加第二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参赛项目“打磨”阶段(6月12日-8月31日)

各相学院(部)要对经学校初赛遴选出参加全省复赛的项目进行精心“打磨”。学校大赛专家组成员分赴各学院(部)进行指导。

(六)晋级省级复赛提交相关材料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晋级省级复赛第一轮的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网站上提交项目计划书最终稿(若项目计划书内容无修改可不替换)和1分钟的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可为PDF、WORD、ZIP文件,不超过10Mb;视频要求画面流畅,声音清晰,500M以内,格式要求:avi、wma、rmvb、rm、flash、mp4均可。

(七)省级复赛(9月3日-10日)

全省复赛分两轮:网上评审和现场路演。

复赛第一轮(9月3日-5日)网上评审,大赛评审委员会将设立三个专家评审组,于9月3-5日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进行网评,分别予以计分,根据两项得分相加所得的总分依次排序,9月6日通知创意组前30名、初创组前30名和成长组前30名共计90个参赛团队晋级复赛第二轮。

复赛第二轮(9月7日-10日)现场路演,参赛团队进行现场路演(8分钟)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三个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分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分别评分,共计产生30个创业团队晋级全省决赛。复赛阶段淘汰的60个团队将获得大赛铜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省级决赛、颁奖(9月11日-13日)
全省决赛将于9月12-13日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举行,通过现场路演(8分钟)和答辩(5分钟)两个环节,产生金奖10个、银奖20个。部分项目团队将获得与投资人面谈的机会。颁奖典礼将于9月13日上午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举办。

(九)推荐参加国赛并进行封闭培训(9月中旬)
省组委会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及评审专家意见确定推荐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名单,并邀请专家、企业家对项目进行辅导和封闭培训。封闭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培训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工作推进计划

表2: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时间节点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
1
下发大赛通知
4月19日
教务处
2
宣传发动
4月24-28日
团委
3
参赛项目的申报
5月2日-5月19日
学院(部)
4
外请专家授课
教务处、招就处、团委
5
交参赛项目统计表
5月19日
学院(部)
6
创意组项目汇总
5月19日
教务处
7
初创组项目汇总
5月19日
招就处
8
成长组项目汇总
5月19日
招就处
9
学校初赛
5月22日-6月9日
团委
10
复赛项目推荐
6月12-16日
专家组
11
复赛项目的“打磨”
6月19-8月31日
专家组
12
省复赛组织工作
9月3-9月中旬
教务处、招就处、团委
13
大赛总结
9月底
教务处、招就处、团委

附件:《第三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指导手册》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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