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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学生宿舍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2018年修订)
为科学规范使用学生宿舍门禁系统,提高学生宿舍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有效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入住学生宿舍的所有师生(含在宿舍内办公的教职员工),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门禁卡使用校园一卡通,实行一人一卡制,持卡人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使用他人的校园卡。校园卡若遗失,持卡人应及时持有效证件到学校网络中心(教学楼第十栋)大厅补办。
第三条 学生宿舍门禁系统采取学生自行刷卡出入。
第四条 学生宿舍23:00至次日6:00实行人工锁门。在23:00至次日6:00前进入宿舍的学生需刷卡并叫值班员开门,值班员对晚归学生进行晚归登记。
第五条 23:00至次日6:00前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应提前向学院请假,值班员确认,做好登记手续,方可外出。学生因病出入宿舍,值班员主动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第六条 学生出入宿舍楼栋时未带校园卡且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和违规硬闯门禁通道,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七条 校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宿舍管理员将暂扣其代刷的校园卡。因转借校园卡而造成后果,由借卡人承担,按相关规定给予校园卡持有人、借卡人处分。借卡人如是校外人员,将交由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学生调换宿舍(寝室)须持学院批准的相关手续及时到学生宿舍管理科更换学生楼栋信息,变更校园卡权限。休学、退学、入伍等学生应由学院把学生信息报学生宿舍管理科及时变更学生校园卡进出宿舍的权限。
第九条 学生不得进入非本人住宿的其他楼栋,因工作需要进出学院办公楼栋需学院老师确认,值班员对该学生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进入。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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